溪西南侧程氏民居为温州市文物保护单位。
溪西南侧程氏民居位于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临江镇平山村,程让平祖居南侧。建于清晚期。坐西朝东,由门台、正屋、厢房组成合院式木构建筑。门台为砖木混合结构,单开间,悬山顶,山墙砖砌抹灰。进深三柱。板瓦灰脊,脊上灰塑卷草纹。围墙与门台相连接,呈内凹形,下部块石垒砌,上部砖砌抹灰。北厢房为三间两层木构建筑,硬山顶,前带腰檐,底层带前廊。东侧尽间廊围入室内。南厢房形制与北厢房相同,于2007年按原样恢复。正屋面阔九间,单层木构建筑。双落翼悬山屋顶,板瓦灰脊,脊上灰塑卷草纹,脊上翘。明间进深七柱十四檩,抬梁穿斗混合梁架,前后带廊,前廊上设船篷轩。屏门后设内0-。明间前门后设镏金斗拱,梁架、槅扇雕刻精致。程氏民居年代较久,保存较完整。梁架等细部做法精致,具有一定的历史、艺术价值。
2005年8月被温州市人民政府公布为温州市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。
保护等级:市级文物保护单位
年代:清
类别:古建筑
保护范围:东、南以围墙向外延伸2米为界;其余以围墙为界。
建筑控制地带:东北、西北、西南以民居围墙向外延伸40米,东南以和平村进村公路为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