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康伯墓为铅山县文物保护单位。
据《铅书》卷八《陈康伯墓志》(刘琪作)载:“(宋)乾道元年(1165)二月丁末,少保尚书左仆射鲁国公陈康伯薨于位”,“十一月庚申与魏国夫人合葬铅山之阳原”。
墓在新安埠以西3.5公里九龙岗上(俗名石马坞)。原茔域宏大,四周有围墙,宽47米,长42米,占地面积1974平方米。墓前坚有石牌方,宋孝宗御书“旌宋显德之碑”。距墓50米,两旁排着石人、石兽。今围墙牌坊已毁,仅存石人(缺头)、石马(缺嘴)、石龟、石猪各一。为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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