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摄影:李岳松)
朱自清旧居为温州市文物保护单位。
朱自清(1898~1948),原名自华,号秋实,字佩弦;原籍浙江绍兴,生于江苏东海,是我国新民主革命时期著名诗人、散文家和爱国学者。
1923年2月,由浙江省立第十中学(今温州中学)研究部部长兼图书馆馆主任、著名教育家金嵘轩提议,朱自清被聘请到该校任教。是年,朱自清携家小来温,先在离十中较近的大士门租房住,后因大士门失火,遂迁至朔门四营堂巷34号东厢房居住。
在浙江省立第十中学期间,朱自清除在仓桥中学部教语文外,还在道司前师范部教公民和科学概论。他教学十分认真,在课堂上极力向学生传授新思想、新知识,播种新文化。他讲究教育方法,注意教学效果,深受学生欢迎。在繁忙的教学之余,他还写了多篇散文,留下不少墨迹。1925年经俞平伯推荐,朱自清赴任清华大学教授兼中文系主任。1948年8月12日去世。
朱自清旧居,位于温州市鹿城区四营堂巷34号,建于晚清。该故居坐南朝北,为五间三进合园式木构建筑,通面阔14米,进深24米,现存一、二进,梁架抬梁穿斗式,硬山屋顶,颇具江南特色。室内陈列着朱自清童年与少年、大学时代、执教南方、在清华教学、辗转西南、重返北平六个时期的生平经历图文。
朱自清旧居是温州市文物保护单位。
信息来源:中共温州市委党史研究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