兴国寺梅花殿为湖南省文物保护单位。
兴国寺梅花殿
时代为宋至明。位于湖南省慈利县江垭镇九溪村,此为省内现存较早的古建筑之一。
据清《慈利县志》载:“兴国寺,在江垭九溪城,唐代创建。”相传为唐尉迟恭所修。大殿已毁,现仅存梅花殿,又名八卦楼,因其明间枋上原嵌有一黑石板,上置贝壳梅花,晶莹光亮,故名。
梅花殿实为兴国寺中之观音殿,为整体建筑中之第四进,部分构件尚保留明代或明代以前的建筑特点和风格。清咸丰八年(1859)曾予修葺。其平面呈正方形,三面有墙,边长12.4米,高12米,三开间,砖木结构。殿内有楠木金柱4根,高5.6米,直径约0.5米。檐柱12根,高3.9米,直径0.4~0.5米均为木櫍柱础。楼顶为八角出檐,檐下置斗拱八攒,用以承担屋顶。寺内尚存有明成化三年(1460)所铸大铁钟一尊。该殿现已重新修缮。
1983年10月10日,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,编号85-28。
信息来源:湖南文物概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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