芦芽山太子殿为五寨县文物保护单位。
芦芽山太子殿,位于五寨县前所乡洞儿上村芦芽山顶。创建年代不详,据石碣载重建于清康熙八年(1669),又据殿前石匾记载其重修于道光二十五年(1845)。坐南朝北。南北长3.5米,东西宽3.5米,面积12.25平方米。现仅存殿宇1座,平面呈方形,由红砂条石垒砌,面宽一间,进深一间,四角攒尖顶,内部结构为石券,须弥座佛台基,石拱券门,上悬石匾“太子殿”,上款“光绪元年(1875)榴月谷旦”,西款“知宁武府事长白文渠倡修”,门两侧分刻石联“覆慈云于中国”、“性法雨于边方”。2001年,五寨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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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所乡:"五寨县辖乡。1958年属南峰公社,1982年析置前所公社,1984年建乡。位于县境东南部,距县城5公里。面积64平方公里,人口0.9万。阳(方口)岢(岚)公路过境。辖前所、右所、南坪、孤山、张家、葛家、薛家、都嘴、倪家洼、旧堡、辐子沟、边墙子12个村委会。农业以种植玉米、土豆、高粱为主。盛产葱头远销各地。有良种场、农机站。 ".…… 前所乡详细信息++