翠屏书院为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。
翠屏书院位于四川宜宾。明成化十八年(1482)知府陆渊之建于城西翠屏山腰。清嘉庆六年(1801)署知府宋鸣琦迁建于城内大南街。道光二十九年(1849)知府许道凡捐资增建房舍20余间,以建房余银670两生息补充经费,又将义学田产划归书院。县令朱琦捐银1000两加原有息银共购置田产房屋3处,以租息供束修膏火。定山长年束修银120两,薪水钱40千,节敬银4两,聘金银2两,监院伙食银20两,看司工食钱10千,山长等茶点费约40两,修补房舍及锅碗等项银10两。余银300两,尽数备发膏火奖赏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改为尚志学堂。二十年又改为叙州府中学堂。是宜宾市唯一保存完整的书院建筑,对研究清代教育、文化历史有较大价值。
现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。
保护范围:翠屏书院占地范围及前部广场边缘外延10米。
建设控制地带:保护范围外延20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