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唐山十中地震遗迹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
原唐山十中地震遗迹位于唐山市路南区原十中学校院内。
1966年唐山7.8级地震后, 在极震区地表产生了大量构造裂缝,由一系列雁状排列状的小裂缝构成了一条长8公里、宽30米的发震构造带,方向为北东30度,最大水平错距为2.3米, 十中院内的土表错动是上述裂缝之一。其院内的房基、小路分别被2条相互平行、方向为北东50度的裂缝错断,水平错距1米,垂直错距0.5米。地下排水管和厕所, 被另一条方向为北东40度的裂缝错开,水平错距为1米,垂直错距为0.3米。
该处遗迹是地表及地下公用设施受震损失的代表,其破坏特点可为地表情况及地下公用设施抗震设防提供研究依据。2006年4月经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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